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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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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添加时间: 2012-10-23 8:40:11 来源: 作者:丝路电力 点击数:4440

电力设备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五个等级。
第一章: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许可证的,可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备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条件如下: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3.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4.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备安装业务最高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备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6.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7.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以上;
8.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9.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以上;
10.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11.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12.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3. 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22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4.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一亿元以上;
5.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 技术任职资格;
6.专业技师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7.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6人以上;
8.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9.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10.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11.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12.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三级城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3.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4. 最近3年内最高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 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6.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
7. 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
8.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9. 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
10.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制度,依法来站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11.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12.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备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3.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备安装的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5. 持有进网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6. 预算、质检人员各一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8.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3. 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 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5. 持有进网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6. 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8.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六条:承修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七条: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3. 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联系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4.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5.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6. 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8.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 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4.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5.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6. 持进网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张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8.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1000万以上;
3. 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4.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5. 专业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6. 持进网许可证电工40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8.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 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3.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5. 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
6.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7.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8.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取得五级承修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3.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5. 持进网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6.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8.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承试类承装(修、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十三条: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基本、净资产4800万以上;
3. 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4.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5.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
6. 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8. 固有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3. 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4.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5.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6. 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8. 固有经营场所面积2000平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3.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5.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
6.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特种电工6人以上;
7.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8.固有经营场所面积600平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9.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7.固有经营场所面积400平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取得五级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5.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7.固有经营场所面积300平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附件及其要求:
附件一: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司章程;
5. 组织机构框架图;
6. 单位简介;
要求:
1. 复印件扫描打印,清晰、可查。
2. 营业执照当年年审并有记录;
3. 复印件右下角单位盖红章;
4. 复印件内容与申请表一致;
5. 公司章程要是最新的。
附件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要求:
1. 企业需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 制度要规范建立,做到标准化,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
3. 制度要正式行文发布。
附件三:
1. 在(国家电监会或华东监局网站)网上下载技术负责人建立表格式化文本。
2. 表上内容填写打印,不六空白;
3. 粘贴本人2寸免冠彩照;
4. 主要工作经历与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作时间及年限对应;
5. 附技术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
6. 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打印扫描);
7. 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打印,所有人员二代身份证要双面复印);
8. 职称证书不是申证企业的,要提供持证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9. 企业要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10. 企业要为所聘用人员交纳相关社会保险一级其他按政策规定应交纳的保险和基金,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四:
1. 下载填写打印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格式化文本;
2. “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是指各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 填表顺序:
1) 电力转了工程技术人员(高、中、初);
2) 其他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
3) 经济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
4) 电工类高级高级技师、技师;
4. 按填表顺序附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 其他与技术负责人同样的要求。

附件五:安全人员要求:安全人员要有任职文件;
1. 安全负责人要具有电力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2. 附安全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 其它与技术负责人同样要求;

附件六:
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附件七: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申请承装类许可证提供)
1. 下载填写打印《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表》格式化文本;
2.申请承装类( 一至三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提供注册建造师的材料);填写顺序1).电力专业以及建造师;2).电力专业二级建造
师;
3.按填表顺序附每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打印)‘
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联合颁发;
5.其他与技术负责人同样的要求。

附件八: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下载填写打印《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格式化文本;
1).填表顺序:A 高压电工;B低压电工;C 特种电工;
2).按填表顺序,附每位电工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个页面不能同时出现两个人的电工证件);
3).《电工进网许可证》,是指归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统一的印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证书。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电监会15号令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电工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和取证;
4).不是本单位培训取证的电工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电工证变更注册到现单位。
5).其他与技术负责人同样要求。

附件九: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申请承装类许可证提供)
1. 下载填写与打印《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格式化文本;
2. 申请承装类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提供:“三员一长”的证明材料;
3. 填表顺序:按照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的先后顺序填写;
4. 预算员是指取得华东电监局、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员、核算员、造价师(员)等证书的人员。省级电力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员证书也认可;
5. 安装工长要参加华东电简局组织的培训并取证,要有企业任职证明文件;
6. 质检员必须是由华东电监局、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电力公司质监站颁发的证书;
7. 按填表顺序附每位人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8. 其他与技术负责人同样的要求。

附件十: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承装、承修类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自由房产提供产权复印件房产平面图、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对方产权证复印件、房产平面图)
申请承试类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及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1. 固定经营场所的条件;
                   三级                              四级                                  五级
场所面积         ≥800M²                           ≥600M²                               ≥400M²
专业实验室    具有相应面积                      具有相应面积                          具有相应面积
实验设备 可承担110KV一下电力工程检测、试验  可承担110KV一下电力工程检测、试验   可承担110KV一下电力工程检测、试验
2. 深证企业具有下列主要检测试验设备及仪器(具体施工机具标准见附表):
1).绝缘测试仪;2).变比电桥;3).直流电阻测试仪;4).介损仪;5).变压器直流发生器;6).微安仪;7).电压表;8电流表;
9试验变压器;10.局放试验电源;11局放仪;12多功能电能测试仪;13频响仪;14色谱仪;15有绝缘测试仪16水分分析仪;17油介损测试仪;18开关特性测试仪;19卤素测试仪;20微水仪21有载开关测试仪;22回路电阻测试仪;23真空度测试仪;24压力释放校验装置;25含气量测验仪;26绝缘油分析仪;27 阻性电流测试仪或示波器;28接地电阻测试仪;29 .110KV及以上有距离保护的厂站需要含有三相电压和三项电流的微机型继电保护试验仪;30 110KV以下厂站需要含有单项电压和单项电流的继电保护试验仪;
3. 固定营业场所、自有房产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房产平面。申请四级以上资质企业一般要求经营场所产权自有。
4. 固定经营场所是租赁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对方产权证书复印件。
5. 以上经营场所,要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核查报告,要求实实 、账实、账账相符。
附件十:专业试验室、房内试验大厅
1.申请承试类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提供专业实验室、户内试验大厅证明材料;
2.下载填写打印《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格式化文本(一张纸不够可以打印多页);
3.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内主要测试仪器设备清单(名称、购置时间、原价、净值);
4.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要求是审证企业自有产权,并要附产权核查报告。
5.以上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要由会计事务所所出具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附件十一:企业净资产
1. 申证企业必须提供某时点的企业净资产证明材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 净资产中无形资产较大的,要单独加以说明,
3. 以上净资产要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
4. 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参与审核的注册会计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报告出具时间距审机关正式受理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附件十二:主要工程业绩。
1. 申请一级、二级、三级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供规定年限内所完成的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2. 下载填写打印《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格式化文本;
3. 按照表中顺序附每项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 附每项工程收入当年财务账的证明材料;
5. 不能把物资销售、产品加工、商业贸易等混为工程收入;
6. 承装、承修、承试三类不容性质和类别的业绩,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7. 工程业绩中,每个工程项目整体工程应是申请资质企业自行完成的,单项工程、辅助工程不能代替整体工程业绩;
8. 以上工程业绩由会计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


附件十二:主要设备及机具
1. 下载填写打印《主要设备及机具表》格式化文本;
2. 申请承装、承修类企业应具备主要施工机具类型如下:
1).起重机械设备;
2)生产运输、工具;3)。组工杆塔设备;4).导线牵引、压接设备;5).电缆施工专用设备、工具;6).绝缘油、气处理设备,包括滤油机。干燥空气发生器、SF6气体回体收装置等。;
7).金加工、焊接、切割设备,弯管、排设备及各种电力设备安装、检修专用工具等;
3.机具按生产施工车辆、线路施工、变电施工、电缆施工机具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分类填表;
4.按填表顺序,附设备、机器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设备清单。发票复印件上购置单位、设备名称、价格、日期等应清晰可查;
5.常用设备、机具不能租赁,个别使用率不高的可以租赁,应附租赁合同及设备租赁清单、付款凭证;
6.设备和机具,要由会计事务所所出具账实核查报告;
7.下载填写打印《安全人员表》格式化文本。
8.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保证网络及监督网络图;

设备材料格式要求:
1. 装、承修、承试类,分别准备申请材料;
2. 下载填写打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格式化文本,封面单位名称处加加盖单位红章;
3. 法人代表声明,打印法定代表人名称、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只能用手签字,不能打印;
4. 《申请表》基本情况栏中的“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的填写、应当与申请单位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等级内容一致;
5.  《申请表》中的“单位类型”的填写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栏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6.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的填写,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栏中一致;
7. 单位代码的填写与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代码一致;
8. 申请性质的填写,新申请的填写“新申请许可证”;
9. “许可证送达方式”填写:邮寄、自取方式中的一种;
10. 申请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按几级承装类、几级承修类、几级承试类填写;
11. 在申请表材料明细中的页数(份数)栏中,打印填写各附件的页数。根据申请规定,对无需提提的附件材料,请在相应的页数(份数)栏目空白处用“/”表示。页数从低到高连续编码(附件目录不要编写);
12. 除特殊要求外、申报材料中的时间、数量、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13. 格式文本全部为打印件,填写内容较多的,可以增加附页打印。打印用纸张为国际标准A4型,字体采用小四仿宋-GB2312;
14. 复印用纸为国家标准A4纸;
15. 所有复印件。都要在右下方适应的位置加盖申报单位红章;
16. 格式化文本的每一页右下方需加盖申报单位的红章;
17. 每一份附件必须用彩页隔开,隔页上打印附件×,下面打印附件的目录和页数;
18. 、每一页材料在低端居中打上页码;
19.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使用华东电监局资质管理中心规定的规范化格式;
20. 每个类别申请材料要用彩色铜版纸制作封面,上面打印申报许可证类别、册号申报单位、年、月、日。用不同的彩色封面区分申报级别:
一级:黄色 、二级绿色、三级红色、四级蓝色、五级白色;
21. 申报材料的扉页是材料总目录,上面打印没分材料的目录名称和对应的页数;
22. 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基本具备受理条件后才可正式装订;
23. 装订为竖装,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准备材料时注意留出装订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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